《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193(2010版)
規範條文▩·☁▩↟:
1.0.5A二氧化碳全淹沒滅火系統不適用於人們經常停留的地方·✘│╃。
3.2.二氧化碳設計濃度不得小於滅火濃度的1.7倍或34%·✘│╃。可燃二氧化碳設計濃度可按本規範附錄A的規定採用·✘│╃。
條文解釋▩·☁▩↟:
1.0.5A考慮到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一旦發生誤噴或洩漏│↟│☁,很可能對人員造成傷害·✘│╃。我國發生了幾起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誤噴和儲瓶間二氧化碳洩漏事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為避免系統誤操作或洩漏造成的人身傷害│↟│☁,規定經常停留的地方不得使用二氧化碳全淹沒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的危害
低濃度二氧化碳對呼吸中樞有興奮作用│↟│☁,高濃度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常伴有空氣中氟含量降低引起的缺氧血癥│↟│☁,但也能抑制呼吸│↟│☁,導致一系列中樞神經症狀·✘│╃。
人們進入高濃度二氧化碳環境│↟│☁,幾秒鐘內迅速昏迷◕│↟、反射消失◕│↟、瞳孔擴張或縮小◕│↟、尿失禁◕│↟、嘔吐等│↟│☁,更嚴重的是呼吸停止◕│↟、休克│↟│☁,甚至死亡·✘│╃。固態(乾冰)和液態二氧化碳在常壓下迅速蒸發│↟│☁,可導致-80~-43℃低溫會導致皮膚和眼睛嚴重凍傷·✘│╃。
慢性影響▩·☁▩↟:經常接觸高濃度二氧化碳的人可能有頭暈◕│↟、頭痛◕│↟、失眠◕│↟、易興奮◕│↟、虛弱等神經功能障礙·✘│╃。國內外是否有慢性中毒·✘│╃。
不同濃度的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影響
當空氣中二氧化碳體積佔1%時│↟│☁,會使人感到氣悶◕│↟、頭暈◕│↟、心悸;
當空氣中氧化碳體積佔4%-5%時│↟│☁,會使人感到哮喘◕│↟、頭痛◕│↟、眩暈;
當空氣中氧化碳體積佔10%時│↟│☁,會使人神志不清│↟│☁,呼吸停止│↟│☁,導致死亡·✘│╃。
二氧化碳的設計濃度不應小於滅火濃度的1.7倍或34%·✘│╃。遠高於10%會導致窒息│↟│☁,這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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